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3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新科〔2015〕5号)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对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2020、2021年度的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2019年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撰写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二)项目负责人按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报送结项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三)结项材料包括三类:
1.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成果须注明软科学项目编号;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结项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书脊从上到下打印“项目名称+课题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
三、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5:00(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部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