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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研究类别分为应用研究计划、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标准为3-5万元。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适时下达,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自筹解决。

二、项目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各高校要结合单位实际,优先推荐青年教师主持申请的项目。承担省级(含)以上财政支持的项目和教育厅科研计划尚未结项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5.鼓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人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6.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20251231日完成。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报、评审、立项和后期管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进行。

2.申请人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入口登录),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2023版)。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3.云平台申报审核提交时间:2022612-77日。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OA通知时间进行填报、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969166769691656。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