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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20号)文件通知,现将2023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科目一:3159:009:50

科目二:31510:0510:55

二、考试地点

平原校区图书馆五楼多媒体文献阅览区。

三、考试方式

本次理论测试采用电脑机测方式进行,将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平台开展。

四、考前测试

本次机测开考前会进行人脸验证,为了保证考生能顺利参考,在考前将组织进行考生人脸识别测试,请考生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参加,以免因人脸识别问题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测试时间:3139:0011:30

测试地点:平原校区图书馆五楼多媒体文献阅览区

五、考试要求

1.本次机测会持续进行人脸验证,请考生注意个人形象尽量保持与上传照片一致;

2.开考前30分钟开始入场,开考15分后禁止入场,请考生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达到考场;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核验无误后方可入场。入场后请按考生号有序入座,考场及考生号详见附件1(所有报名考生均排有考场考生号,但只有完成培训课时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本次考试);

4.考生落座后可调试个人摄像头位置,开考人脸验证通过后严禁挪动摄像头位置,考试过程中会不定时进行人脸验证,一旦人脸识别出现问题,考试将直接终止;

5.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相关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纪律由我校组织现场监考人员维护,省教育厅通过线上联网实时监控,考试过程中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生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20分钟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场,严禁在考区逗留。

六、其他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第一年,省教育厅及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请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确保考试平稳安全有序。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院(部)要按照报名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及时转达相关通知,保障符合考试要求人员按时参加测试。本次测试不合格者及未参加本次测试者,可于425日上午9:0011:00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院(部)要强化考风建设,督促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省教育厅将以线上与实地相结合的方式对考试组织情况进行巡考,对组织不严密、发生问题的院(部),将视情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翟江伟  联系电话:0373-7375827

 

附件:考试人员考场及考生号

 

 

  人力资源部          

202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