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浏览:3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布置和培训会议精神,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学校《2021/2022学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原则

《调查表》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规划、督察工作进展、评价发展水平等提供决策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调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各项项目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报表填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各级各类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班级数、学生数、教职工数、校舍、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等指标。

三、填报部门及任务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21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调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要求,认真填报数据。

四、填报要求

(一)《调查表》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应用手册(定稿)”,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二)统计时间说明

1.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当年的91日(学年初)至次年的831日(学年末)。

2.统计时点: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3.统计时期: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1日至学年末8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三)学务部、教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数据较多、表间关系较复杂的部门需登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http://stats.emic.edu.cn./,通过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并进行相应的校验。

五、上报资料要求

(一)本次统计工作较往年有较大变化,涉及分校区填报的内容需提交平原、新乡校区两套数据。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于1015日前报送1名联络人至院长办公室(附件3)。

1022日前统计报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至院长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数据填报过程中,各单位须按照填报要求必须使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数据上报模板”(附件2),同时,各有关单位需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以便核查。

联系人:牛婧妍  联系电话:7375614

电子邮箱:yzbgs@sqmc.edu.cn

 

 

     院长办公室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