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教办师〔2021〕111号)的通知,现就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9下半年、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面试报名
(一)面试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安排:2021年5月7日-5月10日。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要认真审核每位考生个人材料,原件当场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独立装袋,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1,要求审核人在封面对应处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2)。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3)。
其中,劳动合同和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由各教学单位报送材料时统一领取和盖取人事公章。
(二)面试收费
各教学单位在报送面试初审材料时,一并缴纳考生面试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78元,通过支付宝缴费,不接受现金。
(三)面试材料报送时间
时间安排:2021年5月11日。
考生面试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交面试人员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四、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5月28日-30日,地点:河南开放大学(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北路36号)。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将于考前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公布。体检和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网上信息填报
(一)考生请于5月28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gxjszg.hateacher.cn),选择“考试人员报名”端口,进行“注册”,并根据要求将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二)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免试人员请与5月28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gxjszg.hateacher.cn),选择“免试人员报名”端口,进行“注册”,并根据要求将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面试工作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严格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各教学单位须严肃纪律、依法实施,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于违反规定,资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不落实考生一人一档要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甚至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影响教师资格面试实施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三)坚持依法治考,严肃考风考纪。要做好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让每一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及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清楚知晓考试作弊应当受到的处罚和承担的责任,督促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营造良好氛围。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
联系人:张娇娇 联系电话:7375857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