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书院:
河南省教育厅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19〕521号)要求,对2013-2017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进行了集中结项,未通过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2021年-2022年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缩减下一年度教育厅科技计划申报名额;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追回资助计划已拨付经费,纳入学校科技计划资金统筹使用。
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关,督促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2018年度和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3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需要项目结项的负责人,请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2),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19版,附件3),校内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审核后,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附件4),通过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教育厅负责部门进行审核。不予通过者,项目组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联系人:王耸楠 电话:15937380781
科研部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