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应用型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保障立项项目按计划进行。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6〕44号)的文件规定要求,科研部将对2018年立项的校级应用型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的30个校级应用型课题(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课题设计思路。
2.研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课题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
4.研究过程中的困难或问题。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要求
1.课题负责人按照检查内容认真梳理项目进展情况,《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表》(见附件2),并交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
2.本次中期检查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若项目未能达到相应中期检查目标,将暂停经费支持,并给予相应时间的整改期限,具体处理办法见《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逾期不提交相应材料,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调整项目内容及计划的,科研部将研究决定是否终止项目研究,并视具体情况相应减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下一年申报项目的立项数额。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执行情况表》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以院(系、部)为单位,统一于11月18日12:00之前报送至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耸楠 电话:15937380781
科研部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