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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院(系、部)、书院沟通协调机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17 浏览次数:977

为积极推进我院学工体系改革,优化“书院+院(系、部)”的双院制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全人教育与专业教育密切结合,促进书院与院系的和谐发展,建立长效的统筹协调沟通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框架

书院和院(系、部)是并行的人才教育培养机构。院(系、部)以专业教育为依托,通过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素养;书院以社区为载体,承担专业培养之外的学生全人培养和学生管理、咨询和资助等任务。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书院和院(系、部)逐级设定对接负责人,建立双院互访沟通机制。

(一)院(系、部)由教务部统筹协调,书院由学生事务发展部统筹协调;教务部与学生事务发展部各指定一名助理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教务部教务科、学生事务发展部办公室负责工作落实。

(二)院(系、部)与书院之间由对应的教学秘书与院务主任进行协调沟通;专业课教师与书院工作人员之间由兼职班主任与对口辅导员协调沟通。

(三)充分发挥学生组织沟通作用。各书院学生会学习部要吸收每个专业学生干部,该学生干部牵头组成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和自己所在专业院(系、部)互访沟通协调小组对接。鼓励、支持学生组建专业社团(详情见附件)

二、互访原则

(一)各院(系、部)和各书院分别成立互访沟通协调小组。院系院长(主任)、书院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学秘书和院务主任担任小组秘书。各院(系、部)和各书院互访沟通协调小组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制定互访计划,并提交到学生事务发展部办公室,学生事务发展部同时转送教务部。

院(系、部)依据全年教学工作安排制定书院沟通协调小组计划;书院依据全年学生工作计划制定院系互访沟通协调小组计划。

(二)各院系、书院沟通协调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原则上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放假前各开展至少一次互访;学期中遇重大教学活动或重要事件前进行互访;其他互访时间根据院(系、部)与书院的特点进行具体安排。

(三)双方按照已定计划进行互访,积极解决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并形成互访沟通协调会议纪要,及时做好互访工作的后期跟进。双方建立互访档案。

(四)遇到重大事宜或协调未果事宜,书院与院(系、部)分别提交学生事务发展部和教务部,由两职能部门负责沟通解决或请示院领导进行解决。

(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是院(系、部)教学工作和书院学生管理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管理的重要力量。院(系、部)和书院要充分高度重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把他们作为双院改革、沟通协调的重要支撑。每学期双方共同安排学生会相关工作小组和学生专业社团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审阅学生工作组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他们的工作;放假前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及意见要求。在重大教学活动或重要事件组织安排时要充分发挥这些学生组织的作用。

(六)院(系、部)和书院应积极探索双院沟通的新途径,鼓励并支持建立相应的委员会等沟通组织。

三、互访范围

(一)专业范畴

课程安排、考试相关通知、调课情况、学业辅导、专业拓展

(二)第二课堂

学术讲座、大学生科研、课题申报、技能大赛

(三)素质拓展

通识教育、暑期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教育、文体活动

(四)学风建设

评教评学

(五)其他需要协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