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技术学院
|收藏|设为首页
规章制度
口腔技术学院预试讲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次数:1099

口腔医学院预试讲制度

为提升口腔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从严治教,把好教师任课资格关,增强教师的教学意识,促进教师努力钻研教学艺术,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不断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试讲对象

1、口腔技术学院新任课教师、承担新教学任务的教师以及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都必须进行预试讲;

2、首次来校任教的外聘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任教时间在10年以上(包括10年)者可免试讲)

3、拟承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实验技术岗位人员。

二、预试讲组织

1、准备进行预试讲的教师,应在开课前1个月内向教研室、实验室提出申请,经教学秘书上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由教研室、实验室安排进行预试讲;

2、教研室、实验室需为首次承担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须具备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在预试讲(含理论课、实验课等)之前,加强教育理论、备课、教学方法以及师德方面的教育和指导,认真做好预试讲的准备工作;

3、由院系组织,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有关教师共同参与,如有必要须邀请教学督导组,组成评议组;

4、预试讲者应在试讲前将教案复印一份交至评议组;

5、试讲一次不成功的,试讲评议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再次试讲。

6、每学期预试讲次数不得低于1次。

三、预试讲要求

1、携带预试讲课程的教材、教案、讲稿及有关教具至少提前 10分钟到达预试讲教室;

2、讲授要保证科学性,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

3、讲授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

4、讲授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应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

5、讲授要有高度的思想性,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6、讲授要有艺术性。包括教师授课必须讲普通话,板书、板图布置合理,标题明显,书写工整,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具;

7、教师应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四、有关说明   

1、预试讲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学院预试讲,不允许承担教学任务,教研室、实验室须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培养,加强培训,待其水平提高后再进行预试讲,通过后课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待学院预试讲通过后,可参与理论教学任务。

预试讲四次不通过者,教研室、实验室写明情况,经教学秘书上报至教学副院长或院长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预试讲教学活动记录经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和院系负责人会签后,由院系备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