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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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严禁饮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17962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文明、廉洁、勤政、高效的形象,参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实行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严禁饮酒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聘用超过6个月的兼职人员。

二、具体规定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含值班期间)内无论公、私活动,禁止饮用白酒、红酒、啤酒、黄酒等一切含酒精的饮品。

三、违规处理

(一)凡是违反禁酒规定的,视情节程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违纪处分条例(暂行)》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多次违反规定或因饮酒贻误工作、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依纪加重处理。涉嫌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执行本规定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管理工作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四、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将“禁酒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

(二)各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带好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监督。

(三)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禁酒令”。

(四)纪检监察审计部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党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从重处理。

五、举报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受理违反本规定的举报和投诉,并按程序开展调查。

投诉电话:7375672 举报邮箱:sqjjjc@126.com